第二十六章第一次招聘
云琅认为怕死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绪。
尤其是见到战场的残酷之后,有这种情绪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,别说曹襄想要退缩,云琅自己也认真的想过退缩的问题,只是因为霍去病在历史上创造的赫赫战功,让他对未来还有那么一丝期望。
都说吹净黄沙始见金,曹襄跟他一样都是掩盖黄金的沙子,曹襄是纯粹的沙子,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伪装成沙子的沙子,是附着在黄金身上的最后一粒尘埃。
没有激情,所以营地中就一片死寂,天黑的时候霍去病李敢跟那群少年人没有回来。
看来战事依旧在猛烈的进行着,留在营地里的都是一些老于世故的长门宫卫,他们对于战事不感兴趣,更不关心谁胜谁负,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今天灌装的马血肠会不会有问题。
说骑兵不吃战马的人,都是没真正见过骑兵的人,反正云琅已经连续弄了七八天的马肉包子,没有人能拒绝它的味道,甚至对马骨头熬的肉汤赞不绝口。
马匹留着裹尸体,这是真的,这东西实在是太形象了,一匹战马的皮正好可以把一个死去的军卒包裹的严严实实。
事实上,小兵是没有什么资格用马皮来包裹尸体最后下葬的,大部分能有一块麻布包裹着下葬就是很幸运的事情了。
天气太热,伤兵们的死亡率很高,每天都有军卒死于炎症,这是没法子的事情,柳枝水根本就起不到彻底杀菌的目的。
云琅以前还指望能从酒里面提炼出酒精来,他试过了,七八度的酒水里想要提出酒精纯属做梦。
这一次为军卒治疗伤势,与上次为羽林少年们治疗伤势完全不同,一个是寒冬,寒冷的天气里细菌本来就不容易存活,只要手法得当,救活外伤病人的成功率很高。
现在却是初夏,苍蝇蚊子肆虐不说,高温更是细菌繁衍的好媒介……
云琅眼睁睁的看着每天都有人死掉,最后被裹上麻布快速的埋掉,心里很不舒服。
然而,那四个没毛的大夫却幸喜若狂,他们觉得军营里的伤兵没有死掉七成以上,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勋了。
刘陵窑洞里面的香料味道浓郁的已经能让人窒息了,云琅却知道刘陵的伤口应该已经开始腐烂了……
曹襄更加的颓废,以前还能帮着云琅在晚上巡营,现在,他每日里都喝的大醉,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。
于是,云琅就更加的忙碌了。
今天的晚饭很不错,小米粥,糜子饭,配上卤制的马肉跟一些山野菜,云琅吃了很多,即便是颓废的曹襄也吃了不少。
“今晚我巡营,你好好睡一觉。”
曹襄低声道。
“怎么了,不准备继续颓废下去了?”云琅不屑地道。
“还以为你会阻止我颓废,没想到你不闻不问,这还是兄弟做的事情吗?”
云琅叹口气道:“傻子啊,我阻止你有个屁用,只会让你更加的颓废。
你从小就接受的是王霸教育,那一条,那一章允许你颓废了?
别人活成一滩烂泥最多招来人家的笑话,你要是活成一滩烂泥,跟着你混饭吃的平阳侯府那有活路?
真可怜,连活成烂泥的资格都没有。”
曹襄笑道:“也只有你整天可怜我这个与国同休的侯爵,也不怕被人笑话。”
云琅见曹襄重新变得活泼起来了,也就不再理会他了,这几天总是暗地里瞅着他,总觉得他好像得了抑郁症。
说话的功夫,刘陵的侍女已经在云琅的窑洞外面走了七八趟,云琅心知肚明,却不理会,只是一味的跟曹襄瞎扯。
“刘陵翁主夜晚寂寞难耐,邀请你去侍寝,为什么不去?”曹襄也看见了那个侍女,不由得冲着云琅挑挑眉毛。
“那个女人的身体都腐烂了,你有心情去招惹吗?”
“刘陵受伤了,这可是奇闻,这么说,那个侍女是来求你去帮刘陵看病的?”
“应该是这样。”
“你去不去?”
“正好我也想问你。”
“去吧,陛下没有杀掉刘陵,就说明陛下不希望这个女人死掉,刘陵死了,说不定又会影响陛下这次开宗亲大会的目的。”
曹襄说的非常认真。
云琅笑道:“既然如此,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女人到底伤到了什么程度。”
云琅走出窑洞,侍女深深的一礼,却不说话,只是脸上的惶急之色无法掩盖。
“翁主睡过去了。”
来到刘陵的窑洞里,云琅命侍女挑起门帘,将屋子里面的香气散一散。
刘陵躺在床上,面色蜡黄,一头长发如同蛇一般胡乱缠绕在身上,在他的左腰处,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,正在向外流淌着浓水,腥臭扑鼻。
整个人已经昏迷过去了,体温高的吓人,云琅摸了一下估计这女人体温快有四十度了。
小孩子有这样的高热,一般问题不大,大人一旦烧到这个程度就距离死亡不是很远了。
刘陵身体下的毯子已经被汗水**了,在不补充淡盐水,不用伤口继续溃烂,她就会电解质紊乱而死。
“先把体温降下来,再给她灌水,一定要多喝水,只有等他的体温下去了,咱们再解溃烂处。”
有了云琅当主心骨,四个侍女立刻飞快的端来了冰凉的泉水,等云琅出去之后,就用麻布沾水擦拭刘陵的全身。
一份盐,一份糖,云琅很快就配置出一份盐糖水,交给侍女,要她们无论如何也要给刘陵把满满一盆盐糖水给灌下去。
做完这些事,云琅就跟曹襄回去睡觉了,事情既然已经做了,就没有什么不忍之心,刘陵能熬过去,就说明她命不该死,如果她不幸死掉了,云琅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。
大汉国的老兵经历了三天的生不如死之后,他就熬过来了,很幸运,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,贯通伤也没有发炎,塞在伤口里的麻布不再是湿漉漉的。
据老兵自己说,他已经活过来了。
他的伤口很麻烦,给他换药的时候,能从伤口的这头看到伤口的那头,这个洞估计没什么机会痊愈了。
“比那个老狗好……”老兵靠在床头,指着外面那个少了一条腿的老兵笑呵呵的。
“知道不,我的伤就是那个老狗给捅的,他的腿也是我用刀子给剁掉的……哈哈哈。
说起来这军中,老汉还没有佩服过谁,这老狗算一个,不论是身法,机变,应对都是上上之选,还以为老汉的那手拖刀计能瞒得过他,谁知晓偏偏是我中了他的暗算。
混战中,敢把自己唯一的兵刃丢出去杀敌的家伙,不佩服都不成。”
“就你这伤势,即便是复原了,也会元气大伤,军中不养废人,你要被大军赶出军营了,想好去哪里了没有?”云琅打断了老兵自吹自擂。
老兵笑呵呵的看着云琅道:“看样子司马已经给老汉安排好去处了?”
“来我家当护卫吧!”
“不去,与其给人当走狗,不如给陛下当走狗,按照老汉立下的军功,回到家乡当一任里长问题不大。
老汉孤苦一生,没有娶亲,没有子嗣总觉得对不起祖宗,剩下的时间不多了,怎么样也要给我侯家留下一条根才成。”
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:“我家全是妇孺,你要是来我家当护卫头子,家里的妇人还不是任你挑捡?”
老兵见云琅似乎没有说笑的意思,遂认真的问道:“听说司马爵封少上造,家中十八个护卫乃是官配,听你的意思,你家中……”
云琅苦笑道:“别提了,官家是给了我十八个护卫,可是,上次匈奴人进犯上林苑的时候,他们全跑了,丢下我这个家主跟四五百妇孺就跑了。”
老兵想了一下,指着躺在墙根晒太阳的淮南老兵道:“你要是能把他抓来给我当副手,老汉就去你家,去挑选你家的美人儿给老汉当婆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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