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历史小说 > 唐砖 > 第五十二节好事做多了就成了神仙

  院子里摆满了毛瓷坛子,成玄英在小心的擦拭坛子上灰尘,蓬头垢面的,身上的道袍也油渍麻花,好几处地方都有破洞,那里还有半点西华**师的超然气概。

  “闭嘴,其实是最好的修行。”成玄英笑呵呵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,放在云烨手里,自己盘腿坐在那些坛子堆里,默默地念经,他没了舌头,没了华丽的道袍,云烨却觉得这家伙好像更加的像个修士,眼睛里蕴含的慈悲意,让人不由自主的就想靠近他,似乎只要靠近了他,就能让人平安喜乐。

  成玄英这些日子踏遍了东海之滨,没有骑马,没有坐车,就靠着一双脚板,走遍了村村寨寨,他在宣扬他的道理,不是用嘴,而是用自己的行动。

  他把自己的钱财散给了那些需要救助的人,把自己华贵的道袍献给了一位只有一个道士的小道观,因为在那个破旧但是信徒香火不绝的小道观周围,乡民们只相信三清,不相信其他的神灵,哪怕就在不远的风景绝佳之处就有一个很大的寺庙。

  他在小道观里对那个风烛残年的老道士执弟子礼,亲手把道观所有破损之处一一修好,每日看着老道士给前来上香的乡民祈福,消灾,看着老道士给乞儿一针一线的缝制衣服,看着老道士帮助受冤屈的百姓伸冤,也看着老道士用他并不高明的医术给乡民们治病,有些药方开的并不准确,成玄英相信,老道士治死的病人,绝对比救活的要多。

  再一个雨雪交加的夜晚,老道士死了。不是被谋杀的,而是因为他的年纪太老了,以至于他在睡梦里就去了天国。

  成玄英坚持说老道士死的很安详,脸上带着一贯的那副慈悲意,是微笑着走的,临死前一定已经解脱了皮囊的束缚。达到了另一个境界。

  喝了一口茶水的成玄英在纸上继续写道:“那是真正的一人死,万人哭,乡民携家带小赶来,带着家里最好的吃食,来为老道士送终,还有几位耄耋老人把自己的棺木送给了老道,自己本来准备停尸六日就把老道士送进坟墓,谁知道四十九日之后还有远处的乡民赶过来,为这个老道送葬。”

  乡民们无视成玄英的存在。也不管道士入殓时不洗澡,不换衣,不入棺的规矩,硬是执着地按照自己亲人去世的样子,大操大办。

  “云侯,老道士停尸四十九日,依然容颜不改,栩栩如生。甚至他的头发,胡须。指甲还在生长,乡民们坚信,老道士已经得道,也已飞升,没有把尸骨葬在地下,而是给他建造了一座塔。虽然不高,只有五丈,都是青砖砌就,现在乡民们拜完三清之后,就会去祭拜老道士。显然,老道士已经成神,成仙。”

  “成玄英,你这次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些?如果有所求,请直言,看在你这段时间踏遍东海揭露陋习的份上,我会答应的。”

  成玄英张开嘴呵呵的笑了两声,手底下继续疾书:“云侯,我只想请你把这些战死将士的骨灰存放在登仙观,所谓信力,愿力皆香火,将士们留在这片吉壤,一定会喜乐安宁。”

  “我调查一下,如果真如你所说,我会把战死的本地将士的骨灰存放进登仙观,关中子弟的骨灰我依然是要带回长安交给他的家人的。”

  成玄英单手胸笑着答应,似乎很有信心的样子。

  “如果道观过于窄小,我可以出钱修建一座大些的道观。”

  “不需要云侯费心,信众们已经开始扩建道观了,一砖一瓦都来自捐赠,贫道准备把这所道观建成百姓自己的道观,所以不需要官府介入,也不愿意豪门大户捐赠,我宁愿在乡间一文一文的求布施,也不会用云侯的钱财。”

  “那好把,成玄英,这里有一袋子金沙,你拿去吧,不要把它看成钱财,只需要把它看成建筑材料,不管是佛像,还是神仙像,都需要金粉,你想在乡间布施到金子,恐怕很难,这一百两金子,就磨成金粉吧,不算是布施,这是给你保存将士骨灰的酬劳,不必客气。”

  成玄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自然不会把一百两金子看得有多重,低一下头表示感谢,就扛着一袋子金沙离开刺史府,等待云烨派人去调查自己的登仙观。

  问过了将士,也问过了死者的家眷,他们一听说准备把骨灰存放在登仙观,立刻就同意了,好些个准备把骨灰迎回祖坟的人家也纷纷的改变了主意,看来这个道观的名声,风水不是一般的好。

  礼部的官员带来了李二的旨意,命令云烨即刻动身赶回长安,将士的骨灰自然有当地官员和礼部的人员处理。

  四月二十日,宜出行,宜祭祀,云烨在涿州登船,告别了水师留守的将士,带着一万余人返回了长安,来的时候带了好多的坛子,想不到走的时候,依然是满船的坛子。

  水师回京,最欢喜的就是纤夫,那些每年付出劳役的纤夫,最喜欢的就是遇到岭南水师的船队,一样都是干活,只有给水师干活,才会有工钱和足够的食物,所以云烨在欣赏两岸风光的时候,还能听到纤夫们免费赠送的号子。

  云烨到处,鬼神辟易,上一会在运河上把王爷的座舟拆成碎片的事迹,这条河上经常跑的船家没有不知道的,现在只要看到船上挂着的斗大的云字,纷纷靠岸躲避,没人敢接近五丈之内。

  船到洛阳,单鹰就带着狗子上了岸,给谁都没说,单鹰是要看看自己的房子盖好了没有,狗子则是为了躲避洪城的女儿,能想到他的痛苦,一个英俊,有前途的青年难免被那些胆大的女子倒追,云烨总认为这件事情的背后有洪城的影子。

  “洪城家的孩子老夫见过,不错的孩子啊,圆脸,屁股大,一看就是个会生养的,狗子这孩子怎么就是看不上呢?老夫在皇宫里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,有什么好的,外面貌美如花,内地里凶狠恶毒,那里有红丫头憨厚,老夫最喜欢这样的孩子,洪城再不济也是一位正牌的伯爵,红红这丫头又是大房所处,正经八百的好闺女,他凭什么看不上人家,这小子就是混一辈子,估计也混不到爵位,现在有个伯爵家的闺女看上他了,还不上杆子往上爬,等什么呢?老夫没几年活头了,就不能让老夫看看自己的乖孙再死?岂有此理。”

  无舌在舱房里暴跳如雷,好几次都想冲到岸上去把狗子抓回去,恨不能一回去就立马成亲,第二天就有娃养出来,他自己缺少功能,所以就把生孙子的全部希望都搁在狗子的身上,云烨怎么看无舌,怎么像自己家里的那位老祖宗,当年云奶奶就是这德行。

  “强扭的瓜不甜,老兄啊,您能不能消停一会,这都骂了快一个时辰了,人家小伙子都不着急,你着急个什么劲,难道你还能替他入洞房不成?”

  “你个老不死的揭老夫的伤疤是不是?今日老夫手痒的厉害,有本事去甲板走两招,看看你的嘴缺德,还是老夫的掌力阴损。”

  提到打架,刘方八个加起来也不是无舌的对手,举着手自己拎着茶壶带着小孙子出了舱房,暴怒中的人没理智,伤着自己就不好了。

  对于无舌来说,这种俗世间的烦恼是他最大的享受,一辈子没有经历过这些琐事,现在一旦经历,就沉湎其中不可自拔,与其说他是在训斥狗子,不如说他是在享受这种感觉,顺便给刘方显摆一下自己徒弟的高品位,刘方就是听出无舌的弦外之音了,这才出口反击的,互贬互损,这也是两个老头子的乐趣之一。

  一大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去,直奔长安城,云烨本来打算找人把这些鸽子全部射下来晚上煲汤喝,回头一想,又把这个念头打消了,就让长安城里的那些人在恐慌中等待吧,不知道高丽,倭国的使节有没有去抗议,他们还不知道这趟军事行动到底造成了什么样的危机和麻烦,如果现在还不想和高丽,百济,倭国撕破脸皮,他们就必须忍耐那些使者的口水。

  云烨的战报写的极度模糊,就报告了自己把将士的尸骸全部请回来了,对于如何攻破城池,如何烧杀抢掠只字不提,更加不会在军报里明说自己顺便抢劫了倭国公主,等事情全部爆发之后,他们就会知道自己的黑锅背的有多么恐怖了。

  李二正在揉着太阳穴唉声叹气的看战报,旁边还有百骑司的密报,看一眼战报,又瞅一眼密报,觉得自己的头疼症越发的严重了。

  “小王八蛋,你在高丽都干了些什们?烧杀抢掠,劫掠民财,除了奸淫,军规里只要能犯的,你他娘的统统犯了一遍,好啊,还有卖人头?这东西也是能卖的?一颗四十贯?***,朕都想卖了,下回朕打完仗,人头都交给你去卖,卖不了四十贯,就定你贪污国帑……“

  ps:第一节送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