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君集又撕下一条鸡腿,在嘴里漱了一下,再拿出来,就剩下一条骨头了,把骨头扔桌子上,看着云烨三人说:“小子们,这样回答就对了,在陛下面前最好也这么回答,这就叫宁被人知,莫被人见,宰几个恶迹斑斑的无赖子有什么,杀了就杀了,将门子弟将来就是要杀人的,祸害幼童的家伙,老夫遇到也会把他们五马分尸。
云小子,你我是第一回见,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,杰儿,多和烨哥儿亲近亲近,将门里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不容易,给韦寿,杜延出的好主意啊,天大的事情变成了黑帮互殴?小子,想平事情呢,就不要自己出马,随便找个人去给他们漏点口风就足够了,也是侯爵了,就不知道避点嫌疑。”
侯君集还是不行啊,云烨暗叹,要是李靖,程咬金早就会看出云烨为什么要赤膊上阵了,只有侯君集还肤浅的认为应该躲到黑暗的地方出阴招。
他后来的造反恐怕就和他这种想要死占便宜不吃亏的心理有关,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,不付出代价可不行。云烨把自己放在前台,一是为了保证事情的成功率,确定可以把事情压下去,二来就是给所有人看,也给韦寿,杜延看,云烨一个侯爷都对这些恶徒痛恨不已,自己作为地方官更加应该同仇敌忾,第三就是万一有一天东窗事发,调查起来事情简单明了。没有过多的权谋,只有一个一心为朋友解难的没脑子少年,原谅起来都容易。要是搞复杂了,李二心里难免不会犯嘀咕,那才是最可怕的。侯君集的智慧足够,情商太少。
如果李二问起来,以他老谋深算的性格。没有把握不会问,一旦问起来,那就是说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。这样一来再撒谎,就会在他面前彻底暴露自己的弱点,所以。只要李二问起来,云烨会连磕巴都不打一下的老实交代,只有这样才能逃过一劫。
想想历史上侯君集的造反阴谋早就暴露了,李二问了他两会,他都没有承认,所以在事情彻底爆发以后,他们之间的最后的一点情份也消耗光了,死亡就必然会降临。
“老夫铁腕治理洛阳已经三年了,洛阳有什么样的妖魔鬼怪,老夫岂会不知。小子们,偏偏在你们来的前一天发生了这种事,老夫不怀疑你们怀疑谁,一个个的家里都是藏龙卧虎之地,有一两个高手没什么出奇的。虽然他用头发护住了脸,让人看不清楚,但是只要查一下你家三十岁以上的高手,就一定会水落石出。
不过刘刺史已经把这件事定性为黑帮互殴,那就互殴吧,这件事到此为止。如果再起波澜,老夫会把你们三个捆起来,送到你们长安的府邸问问长辈是怎么教的。”
侯君集一看三个晚辈都战战兢兢地听他训话,没有胡乱张嘴的,这才满意的点点头,语声也变得和蔼:“小烨,你是玉山书院的,走的时候把杰儿带走,让他拜在玉山先生门下好好长进长进,你们几个也互相砥砺,互相帮助,好好地活出个人样子,不由每日章台走马的胡闹,你们去少林寺进香?一个有武僧,整天吃肉的寺庙会有灵气?胡闹。”
他仿佛每天都是生活在怒气里,别人也需要承受他的怒气,刚才他说话的时候,云烨发现侯杰的腿都在抖,可见他在家是如何的霸道。
侯君集又对程处默说:“那你爹上回托我找的西域白水晶,我攒了一些,走的时候拿走,见虎的脚有旧伤,老夫找人炼制了一些虎骨膏,对身体大有好处,多用些,养好身子,多给老牛家留几个后,总是单穿,还不太平,让人操心。”
俩人赶紧拜谢,侯君集拍拍他们的肩膀,表示了一下亲热,又对云烨说:“既然来了,就多留些日子,多陪陪你婶婶,你妹子怜儿就要出嫁,她心里不舒服,多开导开导,老夫强硬惯了,说不出软话。”
叹息了一声,老侯就走了出去,门外传来备马的吩咐声,有仆役大声领命,而后就悄无声息。
房间里的四个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忽然爆发出一声欢笑,刚才老侯的气势实在是太压抑了,多年养成的杀气都快变成实质得了,只看了云烨一眼,他就感觉像是被马蜂蛰了一口。
程处默把礼物打开,从里面掏出一副麻将,拽着牛见虎就要去后院陪侯夫人打麻将,他知道云烨有些事情需要安排就没有把他算在里面。
回到了住的地方,云烨才开始打量这里的环境,四进的宅子,坐落在玉泉街上,这里是云家一处重要的商业据点,自己家的货物就是在这里被运往全国各地,钱通的大儿子已经十九岁了,被派来这里学习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掌柜,如果有悟性,就会接替原来的掌柜成为这里的话事人。
辛月正在召集掌柜们开会,这在云家已经成为了惯例,女人掌管家里的生意,男人不管,当然,这也是因为云家就一个男人的原因。
站在石榴树下听辛月在里面讲话,语声清冽,寒气迫人,少***架子端得十足,估计和老侯是一个路子,先敲打,然后再给一个甜枣,懒得听,老钱和云家总账房老霍一天能把账本翻八遍,再加上云家借贷必定相符的新式记账法,出现贪墨的可能性很小。
再说也划不来,只要这些掌柜的勤勤恳恳的做满二十年,就会成为云家的供奉,子孙后代就会一直在云家的生意圈子里做事,如果家里的子孙有争气的,会被侯爷送到玉山书院上学,将来捞个一官半职不在话下,为了这一条,你让他们在云家白干二十年都乐意。
都是为了小家,从商贾一跃而为官宦,这是所有商人梦寐以求的好事,一入商家万事休,不是一个玩笑,而是大唐商贾的血泪呼声。
云烨轻轻地摸一摸青色的石榴果,石榴已经长到了婴儿拳头大小,上面的顶花尚未褪去,干干瘪瘪的挂在上面,死不相弃。
云烨最喜欢吃石榴,每年奶奶总是会给云烨挑选最大最好的石榴,只需要用小刀去掉顶上的花冠,再沿着白色的隔膜部分开一个个小口子,石榴就会自己涨开,如同盛开的花瓣,有时候云烨就是不吃,也喜欢切石榴,最后便宜了经常赖在云烨房里不走的旺财。
云烨在等候单鹰回来,早在单鹰进城杀龙三之前,云家的一位管事就已经先一步出发,他需要调查洛阳城到底还有多少因为单雄信事件而成为孤寡的人家。
今日管事的汇报让他的心彻底凉了,四百余人,这个数字比云家足足大了十几倍,现在全都成了洛阳城的烂泥人物,单雄信当年,造孽造的太大了,单鹰这辈子都没可能还请楚这笔债。
果然勇猛无敌的单鹰耷拉着脑袋回来了,少年的心一定遭到了重创,就算他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响马,这时候也一定会被震撼的不轻。
“云烨,我可能很久才能把欠你的钱还上,只希望你还能借给我两千贯,我有急用,日后你但要有所求,我一定不说二话。”
让骄傲的单鹰把头低下来,比杀他还难,这些话想来是经过了一番挣扎才说出来的。
“小鹰,你肯张嘴向我借钱,我很高兴,说明你当我是兄弟才张嘴,两千贯好办,你随时可以拿走,但是你总是要这样接济他们么?会把你活活拖累死的。”
“那我怎么办,我只会杀猪,或者杀人,你知道吗,足足四百余口子人,我没本事把他们的嘴都填满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。”
单鹰的眼睛变成了红色,江湖好汉讲究的就是有仇报仇,有冤抱冤,脑袋掉了碗大个疤,如今他发现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填饱四百余张嗷嗷待哺的嘴才是人世间最艰难的事。
雄鹰还没有展翅就被粗大的铁链牢牢地拴在地上。
“云家打算在洛阳开一家火柴作坊,需要很多的妇孺,来制作火柴梗还有糊一些小纸盒,虽然不能变成富户,但是吃饱穿暖还没有问题,小鹰你看如何?”
要想让这些妇孺吃饱穿暖,就只有靠他们自己自力更生,云烨决定把火柴制造出来,这样妇孺们就会有一条活路。
火柴也不是云烨想出来的,早在北齐战败的时候,在连火种都成问题的情况下,宫里的那些宫女们就用黄磷,硫磺造出了世界上的第一根火柴,在北齐《陆艺志》上有过描述,只是语焉不详罢了,云烨没有在意,谁料想,一个叫纪雨宁,字慕辰的学子居然把火柴鼓捣了出来。
当他兴冲冲的跑到云烨面前划着了他制造的火柴,云烨差点被黄磷熏得晕过去,在把他按在桌之上臭揍了一顿之后,告诉他,如果可以把硫磺和黄磷分开,而火柴依旧可以点燃的话,书院就会花两百贯钱买下他的发明。
事实证明人的潜力是无穷的,纪雨宁在付出被黄磷熏得流鼻血的代价下,成功的制造出来第一根安全火柴。他舍弃了害他流鼻血的黄磷,取而代之的是红磷,再把硫磺和磷研碎混和后用腊沾在木棍上,在涂有红磷的纸片上一划,就会冒出火焰。
看着一无所知的单鹰,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盒,取出一根火柴,轻轻地在盒子上一划,一朵明亮的火花就在木棍上跳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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