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历二十八年,六月二十日。
在这无比熟悉的‘老日子’里,朱翊钧再一次神经敏感了起来。
自从三大殿被‘无名邪火’烧成灰烬后,朱翊钧就再也没让下人多点宫灯,多些照明了。
便是在这六月二十的特殊日子里,也是如此。
“都已经有半个多月没下雨了吧?”
望着外头的艳阳高照,朱翊钧总觉得有些不安,也不知道是多想了还是为何,这样的天时,让他鬼使神差的回想起了,上一次的京师大旱。
那一次的大旱,那从皇城走到天坛的短短十里地,不仅走坏了他这个大明天子的一条右腿,更让他这个原本勤政的年轻皇帝,从此开启了不再上朝的荒唐日子。
每每回想起那段过往,朱翊钧总觉得羞愧,如今的他,愧对于十几年前,那个朝气蓬勃的自己。
一旁伴驾的陈矩看出了皇帝陛下的郁闷,在这特殊的日子里,皇帝心情不好也是难免的,于是他安慰地回道:
“皇爷,才半多月不下雨而已,想来过几日便下了。”
陈矩不知道自己的这番回答有没有起到安慰作用,他只知道素来不爱出门走动的皇帝陛下,在沉默半晌过后,突然表示要去御花园逛两圈。
“皇爷,天这么热,要不晚些再去御花园吧?”
“不,就现在去。”
……
陈矩搞不懂,这晒死人的鬼天气,皇帝陛下好端端非要去御花园做什么。
朱翊钧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,突然就想出来走两步了,就是突然想了,便做了。
大热的天,御花园的花都快被晒蔫吧了。
尽管有宫人端着冰块一路扇风,朱翊钧也还是热了个满头大汗。
晃悠了一圈,满足了那突发奇想的一时冲动后,朱翊钧也准备回去了。
然而,在这回去的路上,他却是瞧见了一个奇怪的人。
“那人怎么鬼鬼祟祟的?”
看着不远处,一个瘦小鬼祟,见了御驾到来,慌张到都忘了下跪的内宦,朱翊钧只觉得这个人很不对劲。
陈矩也发现了这个不对劲的人,当即便是给了一旁的小太监一个眼光。
不多时,小太监带着答案回来了。
“禀皇爷,那人不是宫里的内宦,她说她是个混进宫来,找嫖客讨债的妓女。”
听到这番话的朱翊钧愣住了,旋即问道:“嫖客?”
陈矩看出了皇帝陛下的不解,尴尬回道:“皇爷,宫里的宦官虽然……但是……”
“行了,别说了。”朱翊钧打断了陈矩的欲言又止,他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。
太监虽然没有家伙事儿,但是过过眼瘾,或者别的什么,这些腌事他也曾有所耳闻。
毕竟对食之风,宫里一直都有。
朱翊钧不像他的老祖宗朱棣那般厌恶对食一事,更多的,也是他懒得去管这些破事。
“去帮她找到那个欠钱的内宦,让他把钱还了。”
朱翊钧只撂下了这一句话,便是连惩罚那个偷偷出宫去嫖的宦官,也懒得了。
身为这座紫禁城的主人,朱翊钧甚至都懒得再说一句:
“如今这皇城的防守,真是四处漏风啊。”
……
六月二十这一天,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。
没有大火,没有噩梦,朱翊钧甚至都没有再梦到那个熟悉的身影。
一觉醒来,他感慨自己终于释怀了,然而仍旧大晴的天,却还是让他心中不安着。
……
时间一天一天,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。
七月,八月,九月,十月,十一月,一直到这万历二十八年的十二月。
自打六月份开始,京师的天,已经有整整半年没下雨了。
本该大雪纷飞的十二月,如今却也是静悄悄的,老天爷就好像睡着了一般,一点雨,一朵雪都不肯降下。
这注定了,又是一场旱灾来临。
这一次,干旱的地方不止北直隶,还有山东,河南,山西,赤地数千里,皆是大旱。
按照惯例,老天大旱,挨骂的只能是天子。
恰逢近年来,万历皇帝执意开矿敛财,所派去的矿监更是激起了许多起民变。
如此大好的机会,言官们怎么可能放过,横竖高低都得把这场大旱给归结到‘皇帝开矿,引发天怒人怨’之上。
请万历皇帝罢免矿税的奏疏越来越多了,朱翊钧起初并不想去看,然而人总是控制不住的想要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。
这不看还好,看一次,他就血压飙升一次。
在这干旱了半年的年关,朱翊钧还不忘给他的宝贝儿子朱常洵挑媳妇儿,并且,还被他挑到了合适的人选。
福王妃人选邹氏出身仍旧不高,却是难得的貌美贤惠,朱常洵偷偷见过一眼后便满意的不行了。
解决了儿子的终身大事,朱翊钧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心事,就等明年儿子到了年纪,给儿子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了。
朱常洵的婚事,终究只是家事,老天不下雨引发旱灾,这才是国事。
朱翊钧只能解决他的家事,至于这个国事,他不知道怎样解决,他也不愿去面对。
毕竟一旦面对,便代表着他必须只能罢矿,一旦罢矿,他就没钱收入了。
他是皇帝,他不想每每需要用到钱时,还要倒反天罡的向他的臣子们‘求’着动用国库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机缘巧合,在这万历二十八年的十二月初,一个不知道算好,还是算坏消息传来了。
万历二十八年,十二月初五日。
一位名叫‘利玛窦’的意大利传教士,在天津税监马堂的推荐之下,将要向大明天子献上方物。
马堂还上疏了万历皇帝,奏报了利玛窦想要请求入京一事。
礼部以《大明会典》不载大西洋,真伪不可知,以及利玛窦所献之物不宜入宫中为由,只请皇帝赐给冠带给利玛窦。
礼部拒绝了利玛窦所献方物的同时,还请旨万历皇帝,让利玛窦速速回国,不许在南北两京居住。
所有人都以为,不爱上朝,也不爱见人的万历皇帝,会同意礼部的这一建议。
然而,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
万历皇帝不仅驳回了礼部的建议,他甚至还亲自下诏,准许利玛窦入京,面圣。
……
万历二十八年过去了,万历二十九年到来。
新的一年似乎注定了这一年将要不顺,因为刚一开年,皇帝陛下就生病了。
所幸病得并不严重,只是身子不太爽快,睡得也不太好罢了。
太医院几服药下去,皇帝的病情也有了好转,只是夜里时常便会醒,那口老牙也时常抽疼起来。
新的一年,老天还是不肯下雨。
再这样下去,天子怕是又要下罪己诏了。
然而这一次,下罪己诏已经没有用了。
百官们要的不是皇帝陛下不情不愿的写一道毫无诚意的罪己诏书,他们要的是皇帝罢免矿税。
……
万历二十九年,正月二十四日。
利玛窦到达了京师。
身为外来人员,利玛窦自然由鸿胪寺招待。
好在利玛窦会说中文,不然一时间,还真找不出一个会意大利语的翻译官。
噢,不,还是有的。
……
乾清宫。
“于慎行跟李廷机是想做什么?一个装病,一个跑破庙里头住,他们的脑子是有什么问题吗?”
本就病着的朱翊钧,在听到内阁现在只剩一个方从哲死撑时,不可避免的发怒了。
于慎行这个首辅装病也就罢了,李廷机这个次辅居然神经到把家产变卖,四处施财,随后又把妻儿送回了老家,自己则一个人跑到了京郊的破庙里头去住。
一旁的张诚说道:“回皇爷,李廷机说,您要是不批他的辞呈,他就一直在庙里给您递辞呈,直到您同意了为止……”
“神经!”朱翊钧把辞呈往桌上一甩,气急间忍不住咳嗽了起来,即便已经咳的满脸通红,嘴上还是忍不住断断续续骂道:
“咳咳咳……爱住……咳咳……破庙……咳就住去吧……咳咳咳……”
皇帝陛下总算是咳停了,喝口茶水润润喉咙后不久,他得到了一个新的消息。
“皇爷,利玛窦到鸿胪寺住下了,他还进献了不少新奇的玩意儿,您要看看吗?”
……
鸿胪寺。
“年轻人,你相信天主的存在吗?”
利玛窦看着眼前这位眉目轩朗的俊逸青年,开启了他在京师的第一场传教。
之所以挑中这个好看的年轻人‘开第一刀’,利玛窦也是看中了此人在这鸿胪寺内独来独往,似乎遭人排挤了。
往往这种遭人排挤的可怜人更容易被神所打动,故而利玛窦选定了此人。
与此同时,张重辉也在打量着这个金发碧眼,带着浓重怪调口音的洋人。
最终,他问了一句:“天主是什么?能让我发财吗?”
利玛窦也是见过世面的,像张重辉这种开口便对天主有欲望所求的人,他遇到过太多太多了,对此,他像以往那般回道:
“年轻人,只要你足够虔诚,天主将带给你一切。”
“这样啊,那挺好。”张重辉淡淡说道。
“所以孩子,你想不想加入我们天主教,让我来……”
“抱歉,不想。”
“……”
利玛窦也是看出来了,张重辉跟许多明朝人一样,是个极其难啃的硬骨头。
利玛窦早就已经发现,大明朝的文化,一直都由儒家士大夫牢牢掌握着。要想让明朝人接受天主教,他就必须得从文人士大夫阶层着手。
早年间,利玛窦就已经研习了儒家文明,他穿着明朝士大夫的袍服,向明朝人介绍记忆术、地图、天文等等西方技术,以此来向自带优越感的明朝人表明,他们并非文化低落的‘西夷’。
然而……
效果其实还是有的。
只是利玛窦发现,这些明朝人似乎只对他带来的西方文明技术大感兴趣。
至于他的天主,耶稣,上帝这些,每每说到这些神明时,明朝人几乎都是张重辉这种不明所以,甚至无所谓的状态。
利玛窦已经在大明朝呆了快二十年,像张重辉这样的硬骨头他见得多了。
以利玛窦多年的传教经验来看,硬骨头虽然很不好啃,但只要啃下来了,这些人便将成为他主最忠诚的信徒!
就当利玛窦准备拿出世界地图,以‘技术’来引诱张重辉对他们天主教感兴趣时,有人来了。
是宫中内宦前来传话,大明朝的天子皇帝,将亲自接见利玛窦。
……
乾清宫。
万历皇帝朱翊钧亲自接见了这位穿着大明文人袍服,金发碧眼的西夷。
也不知道利玛窦是不是第一次见大明天子太过紧张了,时不时便会飚出几句母语来,还是因为朱翊钧生病了,耳朵不太好使。
在利玛窦向大明天子介绍着他进献的三天主圣像、圣母像、以及天主经典时,朱翊钧愣是一个也没听懂。
二人鸡同鸭讲一般,说的人说了半天,听的人也因为听不懂而问了半天,最终朱翊钧实在受不了了,直接下令让人找个翻译官来。
……
不多时,翻译官,来了。
来人不仅朱翊钧认识,利玛窦也认识。
“你还会西洋文?”
朱翊钧不可思议地看着张重辉,心里只觉得一阵见鬼。
“回陛下,臣虽说不算精通这位传教士的家乡话,但平常翻译不成问题。”
张重辉大言不惭,实际上能不能真听懂,也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。
朱翊钧刚想问一句:“除了你就没别人会了?”
话还没问出口,张重辉就已经自顾自的介绍起了利玛窦进献的两台‘新奇玩意儿’,道:
“陛下,臣也忘记曾经在哪儿见过这样东西了,臣记得,这好像是……钟?是一种能按时自击,以报告时刻的钟。”
利玛窦顿时一惊,不仅母语也不飚了,言语还极顺道:“对!此乃自鸣钟!中间设有机关,每遇一时便会发出“当当”的辄鸣响声!张主簿,你曾见过自鸣钟?”
张重辉摇头道:“忘了,可能是小时候偶然一瞥,也有可能是做梦梦到的。”
利玛窦顿时感觉到了危机,心想难道在我之前,就有人将这西洋物件带来大明朝了?
为了印证心中猜想,利玛窦主动询问起了张重辉,道:“张主簿,你可见过这样乐器?”
顺着利玛窦的目光看去,张重辉看见来了一架纵约三尺,横约五尺,弦七十二根,弦各有柱,端通乎外,形状奇怪的似柜非柜物。
“没见过。”张重辉如实回道。
利玛窦似是松了口气,道:“这叫铁弦琴,原是我们这些传教士们的自用物品,我在天津时,前来引见我的内监马公公当场相中了此物,他说陛下一定会喜欢此物,我便将此乐器纳入了贡品之列,望陛下会喜欢。”
被‘遗忘’了的万历皇帝总算被记起来了,朱翊钧看着这个古古怪怪的所谓铁弦琴,正奇怪这玩意儿怎么发出声音,就看见利玛窦按了一下。
“铛……”
清脆一声响起。
“陛下,可否让在下为您演奏一曲?”
……
朱翊钧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新奇的‘琴声’,清脆悦耳。
也不知道是琴音太好听了,令人放松,还是一旁站得笔直的张重辉,身上官袍新的太过分。
朱翊钧时不时便会被张重辉绿色官袍上的黄鹂鸟给吸去注意力。
琴音震耳间,朱翊钧甚至都产生了幻觉。
幻觉中,这不是卑微普通的黄鹂鸟,而是那翩翩展翅的仙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