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海市边上人 > 38、骗子前夫要房子

  丁有才和乙丽颜忙到中途,丁有才忽然问:“乙恋…是谁的儿子?是不是…”

  丁有才有才,但这话问得没一点水平…表达方式完全错误…

  乙丽颜正闭着一双眼睛…忽然听见他这一声问,一双丹凤眼圆睁,盯着丁有才的脸…不过…十几秒钟后…她换上笑脸,淡淡的笑着说:

  “你不知道他是谁的儿子,我又怎么知道…我只知道是我的儿子。”

  丁有才听了,理解错误,认为乙丽颜这女人怎么能这样…儿子是谁的都弄不清…那也太滥了吧。

  他顿时兴趣全无…半途而废…坐到床边上点烟…抽起了闷烟。

  乙丽颜见丁有才这样表现,索性爬起来,去了洗浴间…冲洗了一遍,出来穿好衣服,说:“你…走不走?我去店里了。”

  丁有才一声不吭的穿着衣服,忽然…外面客厅外…有人在急促的敲门。

  一会儿就传来边敲门边大声叫喊的声音。

  乙丽颜等丁有才穿好衣服了才去开门。

  走进来一个半秃顶的男人…有六十岁左右的样子…很有脾气的一脸怒容。

  乙丽颜冷冷的问:“你来干什么?”

  这个男人是乙丽颜的前夫…也是她的第二任丈夫,名叫吴高明。

  吴高明前后在监狱里面呆了十一年…第一次是四年…第二次是七年,中间有七八年的自由…正是第一次出狱后不久…他们离的婚。

  这一回出狱之后…有将近三年了。

  前些日子,吴高明不知从哪里得知…前妻乙丽颜又在家乡重新开起了珠宝店,先是想方设法联系到了乙丽颜,乙丽颜不理他,他就赶过来了。

  吴高明说:“我来要房子。”

  乙丽颜说:“我呸!这房子是离婚之后,我赚的钱建的,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  吴高明说:“这块地皮是我们还没离婚时买的…你把旁边的两溜地卖了…才建的这个房子…别以为我记不到了。”

  乙丽颜建成这栋房子,正是吴高明第二次进去之前,吴高明那时候就来闹过一次。

  吴高明第一次是怎么进去的?

  正是吴高明骗走了乙丽颜近三千万…让乙丽颜一夜之间成了穷光蛋,还负债四五百万。

  吴高明实际上是个职业骗子,善于伪装成大老板,年轻的时候有模有样,能说会道。

  乙丽颜第一段婚姻之后,只分得了三百来万…她回了老家,在县城里开了家小小金银珠宝店,凭着做这一行数年的经验,把生意做得象模象样。

  那时候的县城太小了,再怎么能干,生意也就那么大。

  后来,在小学同学丙焕钱的帮忙下,把店子开到了市里面,还正好是甲卫权的辖区里,她感觉做生意大胆了许多。

  这时候,乙丽颜遇到了颇有风度的“大老板”吴高明。

  吴高明是河南洛阳人,说自己是专做玉石翡翠、外来各类宝石生意的。他热烈的追求乙丽颜。

  乙丽颜刚从第一段婚姻里出来不到两年,其实…对于婚姻很有些慎重。

  乙丽颜遇到了吴高明,吴高明在追求她的同时,劝乙丽颜把店开到洛阳去,说洛阳是六朝古都,金银珠宝气息浓厚,这方面消费观念强多了。

  一开始,乙丽颜并没有想要嫁给吴高明,可就在这时,她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…当然这与吴高明无关,他们还没一起睡过。

  乙丽颜第一次怀孕…又紧张,又高兴,为了能把孩子生下来,她就嫁给了吴高明,并一同把店子搬到了遥远的洛阳。

  店子生意确实不错,凭着乙丽颜干这行的各种经验,很快在洛阳打开局面,赚钱赚得手发软。

  但吴高明是一个骗子,他趁乙丽颜生下乙恋…在坐月子…到乙恋不满周岁这段时间,将乙丽颜的店子抽空,同时还以订货为理由,以乙丽颜的名义,向银行贷款了五百万。

  然后…吴高明卷款走了。

  乙丽颜还住在他租来的那套房子里。

  等乙丽颜反应过来…才报了警。

  警方抓到吴高明时,他在银川那边又骗了两个人,那边一起也骗有两千多万,所有的钱,几乎被他赌光…挥霍一空。

  连他老家父母、老婆、孩子穷困潦倒,贫病交加,他都没寄几个钱回去。

  吴高明所说的地皮,正是乙丽颜与他结婚时,乙丽颜为了慎重起见,在家乡这边买下来的,当时是从丙焕钱的手里买的,价格相对较低,再说,当时地价本来也便宜。

  这是乙丽颜当时给自己留的后路,当然,吴高明当时是参与了的。

  所以,乙丽颜大声斥责吴高明:“地是那时候买的…是不假…但是我拿钱买的,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  吴高明说:“只要你承认这一点就有了,那说明是夫妻共同财产,有我的一半。”

  乙丽颜说:“你什么意思?是要跟我打官司?”

  吴高明说:“不想打官司,你就把房子给我,要么给钱也可以,否则,你就等法院的传票吧!”

  乙丽颜没想到吴高明如此无耻…骗走她三千多万…如今还有脸来要房子要钱?

  丁有才也走过来,说:“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…滚!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!”

  吴高明看了看丁有才,阴阳怪气的说:“我听说你这老娘们一直单身,还以为替我守身如玉呢…原来里面还藏着个野老公!”

  乙丽颜气愤到了极点,顺手操起一把紫砂茶壶,就要往吴高明头上砸,怒道:“还不走…我就报警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