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爱和爆肝,砍翻废土 > 第30章:出发!万盐街

  暮色渐深,气温也随之转凉。

  回到家时,李柳已经为大家做好了晚饭。

  是一顿手抓肉。

  用加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作为原料,把肌肉纤维间的脂肪都炖得化开,嫩白油红的肉块散发着细腻的脂香,入口软烂。

  细细品尝时,又能发现每一丝的加驼肉都还不失嚼劲。

  加上用盐和一种枯木香料调味,让人胃口大开。

  这种丰富口感和独特风味不仅归功于加驼,也和李柳的手艺是分不开的。

  一边享受美食,路梦一边在心中默默总结。

  上次狩猎的加驼总共出肉大概在四百公斤,今天去黑市第一波带了一百五十公斤。

  其中五十公斤散卖给黑市的顾客,赚了八千开币。

  剩下的一百公斤加上两把武器,一起从洪流行那赚了三万开币。

  加上卖了三千五百开币的驼鞭和驼肾。

  等于说光是今天一天就到账四万开币!

  对比三个月前的自己,好不容易才能攒下四百开币的闲钱。

  真是不可同日而语。

  不过赚钱的大头还是在于那只加驼,不属于常态收入,加驼在这个时代的价值不亚于远古的耕牛甚至战马。

  这么一想还亏了。

  明后两天再卖掉一百五十公斤(300斤)的肉,每斤80开币,能再赚约两万四千,最后留下一百公斤作为储备粮。

  加上之前零零总总攒下来的五千开币。

  也就是说路梦的预期身家已经到了七万开币!

  拿这些钱如果想在黑市做长久的生意,扣除进货的启动资金,还能再盘下一个固定的店铺。

  “原本还以为到达了斯昆镇之后才能有机会赚到这第一桶金。”

  枢纽站地处广阔荒芜的“边境之地”,而斯昆镇还要在边境之地的南边,已经位于沙克王国的境内,正是路梦预备在离开枢纽站后前往的去处。

  虽然沙克王国的繁华程度远远比不上神圣帝国,斯昆镇更是属于战争对峙前线的边陲城市,但好歹已经算是废土上难得的文明地界。

  无论是资源、秩序还有发展的机会,都要比枢纽站好得多。

  “我是不是有些过于谨慎了?”路梦问自己。

  在他的计划中,只要赚够五万开币就可以考虑动身离开枢纽站了。

  倒不是说钱在路途中多有用,而是在进入文明世界后,没有钱那是寸步难行。

  如果自己是以一个逃难者的身份进入斯昆镇,那就只能露宿野外。

  斯昆镇甚至没有设置贫民窟。

  到时候生活说不定还不如在枢纽站呢,至少在这里多的是无主之物,还可以拾点荒。

  在斯昆镇“拾荒”,就只能被警卫抓去大牢龙场悟道了。

  ——倒是可以顺便练练开锁。

  虽然开币已经足够,但路梦还是打消了现在就找机会离开枢纽站的念头。

  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实力。

  他现在初入武者,只能说拥有了探索外界的资格,但还不够保险。随便遇上点什么突发状况,都不一定能够独自处理。

  到了外面,他面对的可能就是成群的土匪和变异生物。

  实力稍弱的商队都要和雇佣兵结伴而行。

  要继续提升实力,就意味着还要在枢纽站待更长的时间。

  那么储备的食物和开币就要考虑到日常的消耗和开销。

  不能刚刚达标就不囤货了。

  另一方面像水具、背包、护目镜、睡垫、帐篷……等等的物资也需要准备。

  好在这些至少还可以通过开币购置。

  而李柳这边,路梦也嘱托她用剩下的加驼皮至少做出三双皮靴。

  她对此也并无异议,在废土上,鞋子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说。

  许多底层的拾荒客就是因为打赤脚,在废墟中受伤感染而死。

  要想用来长途跋涉,一般的木屐和编成的草鞋肯定是不行的。

  除非你是忍者。

  此外路梦还打算换一把强劲的弓弩,他原本的手弩就算是用来打猎也像是个玩具,只能欺负一下鼠兔。

  最后,要带上这么多东西,最好的还是能搞到一台交通工具。

  什么摩托、越野车、卡车……

  那是想都不用想了。

  在如今的时间点,找遍整个文明世界,说不定都没有相关的完整技术保存下来。

  虽然有替代品,也并非上古文明常见的机动车。

  至于一般人,连使用畜力都算是奢侈的。

  这不是一个文明刚崩溃几十年的末世。

  经过了几千上万年的持续衰退,前代文明的景象都已然成为了以讹传讹的神话故事。

  这个世界不是咽气前垂死挣扎还能回光返照的老人,而是在巨人尸体上重新生长出的一颗蘑菇。

  异变的社会结构、断层的工业能力、倒退的科研水平还有点错的技能树……现在的世界已经和上古文明不是同一类东西了。

  交通工具的问题,路梦一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
  最差的方案就是自己背着辎重走。

  大不了把力量和体质肝到40!

  到时候他也壮得和一头牛没什么差别了,“拉个车”、当个“驮兽”完全没问题。

  只是这样一来会消耗更多的体力,也会在路途上花费更多的时间,那么物资也要准备得更充分才行。

  而且画风有点美。

  “路大哥?路大哥!”

  霍步阳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,笑道:

  “再不吃就要被我抢光了。”

  话是这么说,路梦看向锅中,明显还有好几大块专门留给他的肉。

  都是加驼身上最好的部分。

  经过不短的时间相处,霍步阳也逐渐开始了解路梦,知道他不是个死板的人,偶尔也会开一些玩笑。

  一边的李柳也是面带笑容地看着他,眉眼柔和。

  在她看来,路梦平日里在外面行事老成,一个人的时候脸上那平静的表情下也好像总是心事重重、百般思虑。

  但本质上,这个年轻人也还和霍步阳是同一代人,就像她的晚辈一样。

  “好啊。”路梦笑笑。

 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,路也要一步一步地走。

  ……

  饱餐一顿。

  路梦嘱咐霍步阳,麻烦他今夜全程守夜。

  因为自己要连夜赶去一个地方。

  如果下半夜他还没有回来,就让霍步阳和李柳收拾东西,做好转移到另一个据点的准备。

  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万盐街。

  邢家所在的地方。

  今天在黑市已经展示了自己杀死邢家三人,虽然消息未必传得那么快,但有心人很容易就想到去万盐街碰碰运气。

  连夜赶去,是为了避免让别人捡了漏。

  ……

  深夜静谧,双月黯淡。

  青年换上新衣长袍,腰挎长刀,头戴藤帽,俨然一幅浪客形象。

  他的体型随着力量的增长也壮硕了许多。

  如果不是嵌铁面罩挡住了一半面容,那就更是英武非凡——路北游锐评。

  路梦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了自己的这身装束,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是黑市的“路北游”,但气质形象都和当初的拾荒客“路梦”大相径庭,不会让人产生联想。

  乔装也不一定需要缩骨易容,真正重要的是掌握甚至主动制造敌人的心理盲区。

  真正见过路梦真容并且还记得的人不超过十个,其中还有西镇酒馆的卫红这类的不可能被盘问的人物。

  他从一开始就特意展现自己“白发”的形象,就是为了让别人形成对他的刻板印象,让人下意识地就往这个方向去联想,从而忽略他面部的其他特征。

  若是真有人借此来追捕路梦,他只要用从遗迹中掏出的染发剂一抹,就能“一夜黑头”。

  再狠一点大不了一根根全拔了,做个光头强者,等以后利用新模组的力量长出来……

  临出发前,路梦没忘记带上几个大布袋。

  至于如何去万盐街,在这枢纽站,他从来不需要别人引路。

  有自己的背板记忆为基础,又和从邢老三那得来的信息互为印证,找到方向并不是什么难事。